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是指由第三方公證機構依據公開發布的環境管理體系標準(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準),對供方(生產方)的環境管理體系實施評定,評定合格的由第三方機構頒發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并給予注冊公布,證明供方具有按既定環境保護標準和法規要求提供產品或服務的環境保證能力。通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可以證實生產廠使用的原材料、生產工藝、加工方法以及產品的使用和用后處置是否符合環境保護標準和法規的要求。 [1]
中文名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外文名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釋 義
組織內全面管理體系的組成部分
目 的
防止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目錄
00001. 1 簡介
00002. 2 原則
00003. 3 證件
00004. 4 方法
00005. 5 指導原則
簡介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EMS,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根據ISO14001的3.5定義:環境管理體系是一個組織內全面管理體系的組成部分,它包括為制定、實施、實現、評審和保持環境方針所需的組織機構、規劃活動、機構職責、慣例、程序、過程和資源。還包括組織的環境方針、目標和指標等管理方面的內容。
可以這樣描述環境管理體系:這是一個組織有計劃,而且協調動作的管理活動,其中有規范的動作程序,文件化的控制機制。它通過有明確職責、義務的組織結構來貫徹落實,目的在于防止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原則
原則1:承諾和方針
一個組織應制定環境方針并確保環境管理對環境管理體系的承諾。
原則2:規劃
一個組織應為實現其環境方針進行規劃。
原則3:實施
為了有效地實施,一個組織應提供為實現其環境方針、目標和指標所需的能力和保障機制。
原則4:測量和評價
一個組織應測量、監測和評價其環境績效。
原則5:評審和改進
一個組織應以改進總體環境績效為目標,評審并不斷改進其環境管理體系。
根據以上原則,最好將環境管理體系視為一個組織框架,它需要不斷監測和定期評審,以適應變化著的內外部因素,有效引導組織的環境活動。組織的每一個成員都應承擔環境改進的職責。
證件
a) 營業執照;
b)組織機構代碼證;
c) 簡介(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場所不一致時需說明);
d) 資質;
e) 手冊
f)在建項目
g) 污染物檢測報告(一級風險);
h) 了解“三同時”批復及環評批復情況;
i)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j) 制造行業需提供工藝流程圖。
k) 企業提供法律法規清單;
l) 確認守法證明的情況、非一級風險行業污染物檢測報告;
m)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方法
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是指組織內部對環境管理體系的審核,是組織的自我檢查與評判。內審的過程應有程序控制,定期開展。內審應判斷對環境管理體系是否符合預定安排,是否符合ISO14001標準要求。環境管理體系是否得到了正確實施和保持,并將審核結果向管理者匯報。
環境管理體系審核對象是環境管理體系,一次完整的內審應全面完整地覆蓋組織的所有現場及活動,覆蓋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所有要素,并包括組織的重要環境因素受控情況,目標指標的實現程度等內容。
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應保證其客觀性、系統性和文件化的要求,應按審核程序執行。內審的程序應對以下內容進行規定:
A、審核的范圍,可包括審核的地理區域、部門或體系要素;
B、審核的頻次,應根據組織自身的管理狀況和外部機構要求確定;
C、審核的方法,一般可包括檢查文件及記錄,觀察現場及操作,與相關人員面談等;
D、審核組的要求和職責,如審核組長及組員的能力與職責等;
E、審核報告及結果的要求和報送辦法等。在開展每次審核前應制定審核計劃(方案),包括人員與時間的安排。審核的內容應立足于所涉及活動的環境重要(復)性和以前審核的結果。
環境管理體系簡稱EMS,我國新版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標準是:GB/T 24001-2016。 [2]
等同于ISO 14001﹕2004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指導原則
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標準是創建綠色企業的有效工具,而且它是一個國際通用的標準,可以通過標準的認證,對企業持續地開展環境管理工作及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起到有效地推動作用。ISO14000是一個適用于任何組織的標準,由于行業之間,組織之間具體情況的差異,使許多組織不能理解標準的這一特點。標準的這一廣泛適用性正反映了該標準是一個基本標準,是一個管理的框架。每個組織首先要理解標準的精要,才能在此基礎上實施標準。尤其ISO14000是一個有關環境管理的標準,如何把握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企業效益是一個難題。根據實踐工作的經驗,實施ISO14001的指導原則主要有:
1.環境管理服務于社會的環境問題的改善
一般情況,一個組織的經營管理服務于組織自身發展的需要,但是環境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標是滿足社會環境保護和持續發展的需要。在許多情況下,環境保護和企業發展是一對尖銳的矛盾 ,企業為了生存和發展會選擇后者而不顧及環境保護。隨著全球環境狀況的惡化,保護環境、改善環境急不可待,公眾的環境意識逐漸提高,政府的環境管理法律法規日趨嚴厲,因此,企業必須實施環境管理。
2.領導的作用
企業的最高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和強有力的領導是企業實施環境管理的保障,也是取得成功的關鍵。由于最高管理層是組織的決策層,決定和控制著組織的發展情況,同時為管理活動提供資金、人力等方面的保障,并在實施過程中起到協調和引導作用,所以領導的作用是重要的。在環境管理中,領導作用不能很好地發揮有兩個主要表現:一是領導不能很好地了解環境問題,無法在這方面做出決策判斷,只是把這一工作交給某個部門去做,這樣的工作往往會發生較大的偏離。二是領導不力,不能較好地協調各部門的管理,使環境管理工作障礙很大,往往中途失敗。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是領導素質較低,不勝任工作。我國的領導選拔培養機制中有一條是在崗位上鍛煉和培養,這對管理工作是非常不利的。每個崗位,無論是最高領導層還是普通的操作崗位,都需要勝任的員工擔任,這樣崗位的作用才能充分發揮,"在崗培養"意味著該員工是不勝任的,在把他培養成勝任人員以前的這一過程中,由于該員工的不勝任就造成了許多工作的偏差,有些結果是非常不利的。尤其在環境管理過程中,更不能允許不勝任的人員在崗,因為一旦造成環境問題,其后果是嚴重的,也是無法挽回的。
3.全員參與環境管理工作
環境管理是一項管理工作,但并不意味著管理工作只是管理層的事。員工參與管理若能很好地把握,對管理是很有幫助的。在企業環境管理中發現,管理者并不與員工有效溝通,只是對員工下命令,所以員工對命令的不理解甚至抵觸,使命令得不到有效執行。當命令得不到有效執行時,管理者更愿意把它歸結為員工素質低,造成這一問題不能解決。
4.實施過程控制
過程是指將輸入轉化為輸出所使用資源的各項活動的系統。過程的目的是提高其價值。任何一項活動都可以作為一個過程來管理。過程管理能夠極大地提高效率。
在一般的產品生產過程中,生產的結果是有形的產品,所以對結果的控制可以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直接對生產結果--產品的控制,一般采用的是檢驗的方法,把不合格品剔除;另一種情況是對生產過程進行控制,減少不合格品產生的可能性。第一種方式被廣泛采用,可以有效控制產品質量,但企業的損失較大,因為次品要返工或報廢。這是對資源的極大浪費。過程控制可以明顯減少這類浪費并且保證質量。環境管理也存在類似情況:末端治理和過程控制。末端治理是指在生產過程的末端,針對產生的污染物開發并實施有效的治理技術。末端治理在環境管理發展過程中是一個重要的階段,它有利于消除污染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生產活動對環境污染和破壞趨勢。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工業化進程的加速,末端治理的局限性也日益顯露,首先,處理污染的設施投資大、運行費用高,使企業生產成本上升,經濟效益下降;其次,末端治理往往不是徹底治理,而是污染物的轉移,如煙氣脫疏、除塵形成大量廢渣,廢水集中處理產生大量污泥等,所以不能根除污染;第三,末端治理未涉及資源的有效利用,不能制止自然資源的浪費。所以,要真正解決污染問題需要實施過程控制,減少污染的產生,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
5.持續改進
持續改進是一個組織積極尋找改進的機會,努力提高有效性和效率的重要手段。由于環境問題是一個不斷發展,不斷改進的問題,所以,環境管理的目標是持續改進,這也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企業采取措施,提高環境績效比較容易做,在環境得到改善后,保持現有的環境管理水平及環境管理績效也能開展,但是,要提升管理績效卻比較難,原因在于管理者缺乏持續改進的意識。對"改進",企業的管理者更多地把它理解為沒有達到標準或沒有滿足時,通過改進達到標準或得到滿足,這方面工作實際上不能稱為“quot:改進”,只是一種“改正”。“改進”應該是指所滿足的標準的不斷提高,由于標準提高,如果企業通過努力仍能滿足標準,那么,這時企業是在“改進”。做一次“改進”是不夠的,從企業的長期發展以及環境保護要求出發,企業需要的是“持續改進”。